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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辽宁省高等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项目 2021 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

各“双一流”建设学科相关学院:
  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高等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项目 2021 年度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》(辽教办〔2022〕113 号)要求,请各学院认真总结“双一流”立项建设学科 2021 年度和 2022 年以来在人才培养、师资队伍建设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与文化传承创新、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取得的标志性成果。请依据辽教发〔2020〕15 号文件(附件 2)认真梳理标志性成果,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;于 2022 年 5 月 23日前将《关于 XX 学科 2021 年度建设情况的报告》和《XX 学校“ 双一流”建设成果汇总表》(样表见附件3)发送到指定邮箱(kjc@dlpu.edu.cn);同时各学科请按照通知要求整理出《“双一流”建设典型经验案例》并在5月31日前发送到指定邮箱(kjc@dlpu.edu.cn)。
  请各学科对新增标志性成果进行系统梳理、认真审核,应报尽报,准确把握需认定成果的层级,严防漏报、错报、虚报;对学科建设情况报告材料要严格把关,确保真实准确、重点突出、文字精练。

附件1: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辽宁省高等学校 “双一流”建设项目2021年度 绩效考核工作的通知.pdf

附件2:辽教发〔2020〕15号:双一流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办法.docx

附件3-XX学校2021年度“双一流”建设成果汇总表.xls

科学技术处
二O二二年五月十三日


来源: 科学技术处 添加时间: 2022年5月13日